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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医院四举措强监管防范药品采购廉政风险

发布时间:2021-11-29来源:浏览:

区人民医院四举措强监管防范药品采购廉政风险

近日,区医保局对药品采购机制进行调整,全面放开药品采购目录限制,区人民医院精心部署,实施采购监管四举措,严控药品廉政风险。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药品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药剂科,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采购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办公室负责采购工作组织实施。成立以纪检、审计、财务、运营、质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对药品采购程序、验收、出入库、质量监测、货款结算、协议执行等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二是执行委员会章程,发挥专业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充分发挥委员会对《医院基本用药品目录》、《临床诊疗药物应用指导》《药品遴选制度》《新特药申购》等制度审定把关。组织、协调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保障药品供应安全有效。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严格督促抓好落实。根据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市药交平台目录的调整,进一步健全完善医院采购药品目录确定、采购流程优化、采购行为监管、合理用药、风险评估、重点岗位人员轮岗等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秩序,规范经办流程,确保药品招标、采购、验收、结算、监管等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加强督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药品采购事关解决群众“看病贵”难题,事关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医院药品管理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格局。医务部门负责对临床用药需求、合理用药、药品质量、临床用药目录等进行审核把关,定期开展督查;药剂部门负责药品采购供应、处方点评、不良反应监测等职责,定期开展临床科室用药检查、分析评价,建立供应商诚信制度;审计科负责对药品采购、合同履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每年开展专项审计并通报结果;院纪委负责药品采购程序监督、信访线索处置、廉政教育、廉政风险评估、重点岗位人员监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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