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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医用耗材(口腔科)第一批遴选补遗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8来源:浏览:

    资格条件审查时,可计费耗材需同时提供国家27位医保编码和重庆27位医保编码(如目前未维护成功的,需提供能正常使用的重庆20位医保编码),若在9月30之前重庆27位医保编码未维护成功的,取消中标资格。请在资格文件中提供该耗材的医保编码截图资料,双码同时提供。如耗材在院使用期间,注册证变更、医保编码变化,供应商应及时与物价办、医保科联系变更,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变更不及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商家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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