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医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六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和区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实施意见、区委实施细则,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严明政治纪律规矩,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1.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摆在首位,抓住“关键少数”,把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情况纳入对党组织负责人的考核。
2.加强对上级党委及医院党委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执行上级党委及医院党委决策部署的检查,加大对庸懒散拖、“中梗阻”和“不作为”的问责力度,深入治理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工作不在状态的问题,对怕担风险、不敢担当,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执行打折、效率低下等问题加大处理力度,坚决纠正制度不执行、有措施孙落实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3.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专题讲座、集中研讨、知识测试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聚焦“六大纪律”,践行“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二、坚持改革创新,夯实管党治党责任
4.健全落实“两个责任”制度机制。认真落实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继续强化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题报告、述责述廉、通报、约谈等制度,加强统一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严肃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四风”问题突出,违反“九不准”规定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直接领导的责任。
5.建立巡查制度。以问题为导向,全年至少对3个重点科室开展蹲点、调研、专项巡查。重点查找在药品购销、设备耗材采购、医疗服务中收“红包”、乱收费、大处方、滥检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问题线索,加大对专项巡查中发现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突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和共性问题的整治力度,发挥专项巡查的综合监督效应。
6.搭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医院权力风险、防控制度措施再梳理、再排查、再完善,规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厘清权力边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措施,严格规范权力运行。
7.构建共建活动长效机制。继续深化与纪委、检察院的共建共教活动,进一步丰富活动内涵、内容和形式,构建起共建长效机制。针对红包、回扣、提成等商业贿赂突出问题和药品、设备、器械、耗材采购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建立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等防范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腐败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权力规范行使
8.强化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通过举办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廉政教育知识测试,利用短信、手机APP等,建立健全廉政约谈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在广大干部中开展“算好清廉七笔帐,树立正确权力观”教育活动,让党员干部都能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清正廉洁做官,勤政务实为民。
9.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大力推进党(院)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大问责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加强对重点科室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加大人事、财务、设备、总务、药剂、招标等重点岗位负责人轮岗交流力度,原则上重点科室负责人连续任职不超过3年,关键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不超过3年。
10.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拟提拔干部人选在党委讨论决定前广泛征求意见,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强人才公开招聘、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认真落实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不断增进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11.强化对“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进一步完善党政联席会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议事规则和工作细则等重要制度并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关于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工作的暂行规定》通知要求。
12.强化对落实 “九不准”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加大对全面控费,药品和耗材用量实时、动态监控和排序及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特邀行风监督员、媒体、社会的监督作用,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情况反馈等形式,拓宽第三方满意度调查面,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保持高压态势,加强违纪违法案件查办
13.加强违规违纪线索收集管理。进一步扩大案件线索收集范围,畅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通过意见箱、电子邮件、医院网站、廉洁风险防控平台等渠道,广泛听取、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情况和建议。抓好纪检监察信访、上访、电话举报、网络舆情、微信等渠道的线索管理,按照中纪委确定的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了结等五类线索管理方式和标准,规范管理和处置案件线索。规范交办件的办理,保证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和时效。
14.坚决查处行业不正之风案件。严肃查处违反“九不准”规定的行为及医药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为深化医改扫清障碍。对情节恶劣的停止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疏于管理、监管不力造成不正之风长期蔓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科室及分管领导的责任。
五、坚持抓常抓细,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15.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牢牢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纠正“四风”不放,认真落实《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建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制度,对工作作风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信访核查、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确保作风建设无盲区、全覆盖。
16.抓住重点严肃执纪。重点查处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加大检查核查力度,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动向,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主要内容,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六、坚持不懈深化“三转”,打造“自身硬”队伍
17.加强组织建设,激发工作活力。进一步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加强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挂职锻炼和组织调训,不断提升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
18.推进作风转变,夯实基础工作。巩固“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建立常态学习机制,做到学用合一、知行合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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