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重大疾病特病办理须知
(一)城乡居民医保重大疾病特病
1.资料准备:一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完整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病案统计科公章)、相关检查资料及其他检查资料。
2.到合川区人民医院所申报的重特病病种相应科室,由科室主任或专家出具《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填报《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
3.以上资料备齐后到合川区人民医院健康管理科特病办公室申请办理。
4.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按程序办理特病证。
(二)职工医保重大疾病特病
资料准备与居民医保重大疾病特病资料基本相同。首先由特病办理本人或家属到申报重特病病种相应科室,由科室主任或专家出具《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填报《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特殊疾病申报表》到健康管理科,由特病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再到行政服务大厅B区三楼医保局特病窗口进行审核,按程序办理特病证。
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办处希尔安大道1366号 急诊电话:023-42738120 预约电话:023-4271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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